国际调解院为维护世界公平正义提供新的公共产品
国际调解院为维护世界公平正义提供新的公共产品
国际调解院为维护世界公平正义提供新的公共产品5月30日,《关于建立国际(guójì)调解院的公约》(以下简称《公约》)签署仪式将在中国香港举行(jǔxíng)。中共中央政治局(zhōnggòngzhōngyāngzhèngzhìjú)委员、外交部长王毅将出席签署仪式。此次签署仪式备受国际社会关注,来自亚洲(yàzhōu)、非洲(fēizhōu)、拉丁美洲和欧洲的近60个国家和联合国等约20个国际组织将派高级别代表出席仪式,共同见证这一全球治理领域的重要时刻。
2022年,中国与近20个立场相近国家共同发起建立国际调解院倡议,致力于专门提供(tígōng)调解服务,为各类国际争端(guójìzhēngduān)提供友好、灵活、经济、便捷的解决方案(jiějuéfāngàn)。2023年2月,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在中国香港(zhōngguóxiānggǎng)成立。2024年10月,各方圆满完成《公约》谈判,一致同意国际调解院总部(zǒngbù)设在中国香港。国际调解院着眼于调解定分止争,将(jiāng)成为全球首个专门通过调解解决国际争端的政府间法律组织,是(shì)维护《联合国宪章》宗旨原则的重要机制,是对现有(xiànyǒu)机构和争端解决方式的有益补充,也将为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提供一个新平台。
国际调解院的(de)设立(shèlì),将(jiāng)助力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。当前,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,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,国际和地区矛盾冲突仍频繁发生,单边主义、保护主义明显上升。但人类发展进步大方向不会改变,国际社会命运与共的大趋势不会改变。中国(zhōngguó)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,以“建设持久和平(hépíng)、普遍安全、共同繁荣、开放(kāifàng)包容、清洁美丽的世界”为努力目标(mùbiāo),以推动“共商共建共享”的全球治理为实现路径。国际调解院的设立,回应了各国求和平、促稳定、谋发展的共同关切,顺应了合(hé)作共赢的时代大势,体现了各国人民以对话取代对抗、以合作代替冲突的普遍诉求。中国是国际调解院的主要发起国(fāqǐguó)之一。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重要(zhòngyào)方式,调解推崇“以和为贵”,体现了东方(dōngfāng)“和合”理念(lǐniàn),更彰显中国积极为全球治理贡献力量的大国责任担当。
国际(guójì)调解院的(de)设立(shèlì),将促进完善(wánshàn)全球治理体系。《联合国宪章》将“以和平方法解决国际争端,避免危及国际和平、安全及正义”规定为联合国及其会员国应遵行的原则。作为重要的国际争端解决方式之一,调解充分体现了《联合国宪章》宗旨原则。中国与相关国家发起成立国际调解院,是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、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(zhìxù)、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(guānxì)基本准则,以及维护和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的坚定实践(shíjiàn)。
随着“和平赤字、发展赤字、安全赤字、治理赤字”日益加重,现有全球治理体系的代表性(dàibiǎoxìng)、包容性不(bù)足问题日益突出,不公正(gōngzhèng)、不合理、不适应的地方越来越多,国际社会对推动变革全球治理体系的呼声(hūshēng)越来越高。国际调解院的首批参与国以亚非拉国家为主,包含中国(zhōngguó)、印度尼西亚、巴基斯坦、老挝、柬埔寨、塞尔维亚、白俄罗斯、苏丹(sūdān)、阿尔及利亚、吉布提等国。国际调解院的发起和设立,有助于提升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和话语权,将推动法治领域(lǐngyù)全球治理向更公正、更合理方向发展。
此外,在现有国际争端解决方式(fāngshì)中,调解更突出协商一致、更强调共赢,其对抗性色彩更少,具有更灵活、更经济、更便捷、更易执行等独特优势。作为维护国际公平正义(gōngpíngzhèngyì)领域(lǐngyù)新的公共产品(chǎnpǐn),国际调解院汇集各大法系优势,将与现行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协同增效,共同为高效和平化解国际纠纷提供更多选择和途径。(作者系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(yánjiūyuàn)国际战略研究所副所长、副研究员龚婷(gōngtíng))
编审(biānshěn):唐华 高霈宁 张艳玲

5月30日,《关于建立国际(guójì)调解院的公约》(以下简称《公约》)签署仪式将在中国香港举行(jǔxíng)。中共中央政治局(zhōnggòngzhōngyāngzhèngzhìjú)委员、外交部长王毅将出席签署仪式。此次签署仪式备受国际社会关注,来自亚洲(yàzhōu)、非洲(fēizhōu)、拉丁美洲和欧洲的近60个国家和联合国等约20个国际组织将派高级别代表出席仪式,共同见证这一全球治理领域的重要时刻。
2022年,中国与近20个立场相近国家共同发起建立国际调解院倡议,致力于专门提供(tígōng)调解服务,为各类国际争端(guójìzhēngduān)提供友好、灵活、经济、便捷的解决方案(jiějuéfāngàn)。2023年2月,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在中国香港(zhōngguóxiānggǎng)成立。2024年10月,各方圆满完成《公约》谈判,一致同意国际调解院总部(zǒngbù)设在中国香港。国际调解院着眼于调解定分止争,将(jiāng)成为全球首个专门通过调解解决国际争端的政府间法律组织,是(shì)维护《联合国宪章》宗旨原则的重要机制,是对现有(xiànyǒu)机构和争端解决方式的有益补充,也将为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提供一个新平台。
国际调解院的(de)设立(shèlì),将(jiāng)助力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。当前,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,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,国际和地区矛盾冲突仍频繁发生,单边主义、保护主义明显上升。但人类发展进步大方向不会改变,国际社会命运与共的大趋势不会改变。中国(zhōngguó)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,以“建设持久和平(hépíng)、普遍安全、共同繁荣、开放(kāifàng)包容、清洁美丽的世界”为努力目标(mùbiāo),以推动“共商共建共享”的全球治理为实现路径。国际调解院的设立,回应了各国求和平、促稳定、谋发展的共同关切,顺应了合(hé)作共赢的时代大势,体现了各国人民以对话取代对抗、以合作代替冲突的普遍诉求。中国是国际调解院的主要发起国(fāqǐguó)之一。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重要(zhòngyào)方式,调解推崇“以和为贵”,体现了东方(dōngfāng)“和合”理念(lǐniàn),更彰显中国积极为全球治理贡献力量的大国责任担当。
国际(guójì)调解院的(de)设立(shèlì),将促进完善(wánshàn)全球治理体系。《联合国宪章》将“以和平方法解决国际争端,避免危及国际和平、安全及正义”规定为联合国及其会员国应遵行的原则。作为重要的国际争端解决方式之一,调解充分体现了《联合国宪章》宗旨原则。中国与相关国家发起成立国际调解院,是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、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(zhìxù)、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(guānxì)基本准则,以及维护和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的坚定实践(shíjiàn)。
随着“和平赤字、发展赤字、安全赤字、治理赤字”日益加重,现有全球治理体系的代表性(dàibiǎoxìng)、包容性不(bù)足问题日益突出,不公正(gōngzhèng)、不合理、不适应的地方越来越多,国际社会对推动变革全球治理体系的呼声(hūshēng)越来越高。国际调解院的首批参与国以亚非拉国家为主,包含中国(zhōngguó)、印度尼西亚、巴基斯坦、老挝、柬埔寨、塞尔维亚、白俄罗斯、苏丹(sūdān)、阿尔及利亚、吉布提等国。国际调解院的发起和设立,有助于提升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和话语权,将推动法治领域(lǐngyù)全球治理向更公正、更合理方向发展。
此外,在现有国际争端解决方式(fāngshì)中,调解更突出协商一致、更强调共赢,其对抗性色彩更少,具有更灵活、更经济、更便捷、更易执行等独特优势。作为维护国际公平正义(gōngpíngzhèngyì)领域(lǐngyù)新的公共产品(chǎnpǐn),国际调解院汇集各大法系优势,将与现行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协同增效,共同为高效和平化解国际纠纷提供更多选择和途径。(作者系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(yánjiūyuàn)国际战略研究所副所长、副研究员龚婷(gōngtíng))
编审(biānshěn):唐华 高霈宁 张艳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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